宿松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
宿松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
松政〔2022〕號
為切實加強野外火源管控,有效預防森林火災,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,維護林區社會和諧穩定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森林防火條例》《安徽省森林防火辦法》等法律法規及《中共安慶市委辦公室 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應對嚴峻形勢突出抓好“防打?!鼻袑嵓訌娚址罍缁鸸ぷ鞯木o急通知》(慶辦明電【2019】79號)的規定,特發布本禁火令:
一、禁火時間
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4月30日。
二、禁火范圍
全縣行政區域內森林、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100米范圍內。
三、禁火行為
?。ㄒ唬﹪澜謪^范圍內一切室外用火;
?。ǘ﹪澜漓牖顒訒r點燭、燃香、燒紙;
?。ㄈ﹪澜r事活動時燒灰積肥、煉山、燒田埂地壩;
?。ㄋ模﹪澜挤艧熁ū?、放孔明燈;
?。ㄎ澹﹪澜诹謪^吸煙和亂扔煙頭,嚴禁道路行駛車輛駕乘人員向車外亂扔煙頭;
?。﹪澜按?、點火取暖、火把照明及其他易誘發森林火災的行為。
四、處罰措施
凡違反本禁火令第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、(六)項禁火行為者,視同明火上山,一律按照上限處罰,嚴格執行“明火上山一律依法拘留,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批捕”的規定;違反第(五)項中“嚴禁在林區吸煙和亂扔煙頭”的,未造成后果的,按照《安徽省森林防火辦法》第四十四條規定,一律按照上限處罰,引發森林火災的一律依法拘留。觸犯刑法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野外用火,應及時舉報;發現森林火情,須立即報告(電話:0556-7811608、7811158、110)。
宿松縣人民政府
2022年9月20日
責任編輯:李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