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調整全縣機關、企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
各鄉鎮人民政府,縣政府各部門、直屬機構、派出機構:
根據《關于調整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》(皖人發〔2002〕92號)、《關于調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》(慶人字〔2005〕52號)文件精神,經縣政府研究(《松政紀[2022]17號》),現就調整我縣國家機關、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(含離退休人員)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通知如下:
一、調整范圍:全縣機關、企事業單位,凡符合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人員,均列入調整范圍。
二、調整標準及執行時間:由原每人每月658元(離休1753元)調整為705元(離休1800元),從2022年7月起執行。
三、工作要求:各單位要認真核定補助對象和補助標準,報各主管部門匯總核實后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將花名冊報送人社局養老保險股審批,聯系電話0556-7849306。
附件:《宿松縣調整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審批花名冊》(宿松縣政府信息公開網https://www.susong.gov.cn/或宿松縣離退休工作群下載)附件:宿松縣調整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審批花名冊.xls
宿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2年12月7日
責任編輯:陶秋月
